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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環保科技園區_計畫緣起

  為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引進高級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技術及人才,激勵國內環保產業技術之研究創新與發展,環保署目前正積極推動環保科技園區之設置計畫,其概念在於促進產業間投入與產出面之關聯性連結,進而擴展至都市主要生活圈之連結,遠程目標為將產業發展融入自然生態體系當中,及建立循環型社會體系。計畫之目標為設置123公頃之循環型「環保科技園區」,除妥善有效利用土地以活絡現有閒置工業區土地外,並建立具有生態資源循環之研發領域、引進國外先進環保技術、促進物質之循環永續利用 統計至100.11.30止,已核准達105家廠商入區進駐,撤案廠商數為44家,簽約進駐廠商數為54家,另簽約中廠商數為7家。 其中包含多家外商與中外技術合作廠商,對我國環保技術提升助益極大,其中45家已完成入區進駐作業並開始營運,其中多家廠商已開始進行區內或與區外之資源循環與產業鏈結,園區資源循環鏈結網絡已逐漸成型。

再利用現況

  為了達到永續社會、並回應民眾對大型垃圾焚化爐之環境影響的關心,行政院環保署訂定「零廢棄政策」。將過去著重廢棄物管末處理的方式,轉變成源頭減量與回 收再利用的管理方式,不但不再強調焚化與掩埋等管末處理,反朝向減少資源消耗、抑制源頭廢棄物產生,並強調回收再生利用之前端管理。根據100年環境保護統計年報統計資料顯示,99年執行機關之資源回收量約294.87萬公噸,整體資源回收率為38.15%。於管制中心統計資料顯示99年度申報事業廢棄物清理總量為1,773.08萬公噸,其中申報再利用量為1,457.78萬公噸,換算其再利用率為82.2%。
  行政院環保署為促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的主要有4個方向,依廢棄物清理法推動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並業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規定發布所管事業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並公告可逕行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種類及其管理方式,而未經公告之事業廢棄物亦以專案核發再利用許可方式處理;推廣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及鼓勵積極辦理再利用之事業機構,並製作相關績效優良之專輯手冊提供其他事業觀摩學習,並辦理觀摩研討會,分享及交流事業績優作為之執行經驗;積極推動環保科技園區之設置計畫,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引進高級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技術及人才,激勵國內環保產業技術之研究創新與發展;推動再利用產品及應用於工程可行性納入之研商,透過各相關部會之合作,積極推廣營建再利用之產品。

促進平衡發展

  我國為外貿依存度相當高之國家,所以,推動我國環保工作符合國際環保潮流亦顯得重要。環保科技園區的推動,在促進資源物質之循環永續利用,引進高級資源再生技術及人才,強化國內外產業技術之整合,促進綠色產業,利用園區內研究發展區之研發功能與量產實證區提供企業健全之硬體,既可引進高級環保技術與人才,創造高附加價值之產品,又可促進環境之改善。
  此外,也藉由永續生態城鄉建設計畫之推動,進行產業循環型整合與循環型永續生態城鄉建設,使園區與周遭社區環境結合,改善原城鄉為生活、生態、生產(產業)三生一體之循環型新城鄉,提昇國際綠色競爭力,建立永續發展社會。

活絡經濟創造就業

  設置生態化環保科技園區的優點,除了促進廢棄物之資源循環再生利用外,亦可帶動民間投資設廠,解決工業區閒置土地與失業率問題,並帶動新興環保產業,以紓解產業發展之困境,活絡經濟發展創造就業機會,更可因為創造良好之投資環境,吸引國際知名廠商來臺設廠,藉由技術交流合作以提昇國內環保產業之技術能力,相對的亦可提升我國產業全球競爭力,創造新的商機,進而落實國家永續發展。

預期效益

  • 投入約62億元設置環保科技園區,預計可引進民間投入金額近135億元,廠商進駐園區營運年產值約155億元,可提供就業機會之人數可達2,250人,因就業受惠人數可達6,700人以上。
  • 環保科技園區產生的研發效益,5年內可達到促成150家次研發機構與廠商共2,500人進駐園區,因受訓而提升技術之人次更可達5,000人次。
  • 可創造近300萬公噸/年循環資源物,政府每年減少支出廢棄物處理費用30億元以上,總計10年約節省300億元,同時增加超過三千萬公噸處理設施容量。
  • 建設高品質、人性化之「循環型生態城鄉」,以「社區總體營造」點線面結合之成效,提昇臺灣住民生活品質,進而帶動臺灣環境生態、經濟及社會發展整體美質之改善。
  • 促進地方提高工業區土地使用率、創造就業機會、增加稅收,進而活絡地方財政;同時促使地方強化環境建設與提升民眾生活品質,創造循環型生態城鄉。

 

若有任何與環保科技園區有關的疑問請洽各環保科技園區聯絡窗口 最後更新日期:101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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